1.3 何时相除When we divide
本页为译文 + 高中讲解合一:黑色正文为忠实翻译;彩色框(目标 / 例 / 分步推演)与配图为面向高中生的详解,逐步推演、举例、画图,不用比喻。
说明:本节随附的原文 PDF 只截到了本节正文的第一页(恰好停在下面这段引言处),其后的正文(定理与例子)不在该 PDF 中。下文第一段为对 PDF 中现有文字的忠实翻译;其余正文为对本节主题“除法原理”的标准内容(圆桌就座、项链计数等本节经典例子)的完整还原与讲解,数学内容均为标准且正确。
我们有时会做出一些看上去不同的选择,但就当前的计数问题而言,它们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区别。我们必须把这一点考虑进来,以免把同一种选择重复计数。
1.3.1 一个引出问题:圆桌就座
先看一个具体问题,它会清楚地告诉我们“为什么要相除”。
解答的关键在于:先假装座位是有编号、可区分的(比如把五把椅子标上 \(1\!\sim\!5\)),那么由乘法原理,把五个人排到五把编号椅子上的方法数是 \[5!=5\cdot 4\cdot 3\cdot 2\cdot 1=120.\] 但题目说圆桌的坐法只看“谁挨着谁”,转动整桌人并不改变这种相邻关系。一种圆桌坐法,对应着多少种“编号椅子”的排法呢?把全体同时顺时针转动 \(0,1,2,3,4\) 个座位,得到 \(5\) 种不同的“编号椅子”排法,而它们在圆桌意义下完全相同。
于是 \(120\) 种编号椅子排法被均匀地分成了若干组,每组恰好有 \(5\) 种排法、对应同一种圆桌坐法。所以本质不同的圆桌坐法数为 \[\frac{120}{5}=24=(5-1)!.\]
- 先多数一点(容易数的总数):把座位看成有编号的,用乘法原理得到 \(5!=120\)。
- 看清重复倍数:每一种真正不同的圆桌坐法,都被这 \(120\) 种排法重复数了 \(5\) 次(对应 \(5\) 种旋转)。
- 相除还原:因为每种对象都被重复了相同的次数 \(5\),所以正确个数 \(=120\div 5=24\)。
1.3.2 除法原理
上面“先数总数、再除以重复倍数”的做法可以抽象成一条普遍的计数原理。它的关键前提是:每一个我们真正想数的对象,都被恰好重复了相同的次数。我们用函数的语言把这件事说清楚。
设 \(A,B\) 是两个有限集合,\(f:A\to B\) 是一个函数。若对 \(B\) 中的每一个元素 \(b\),都恰好有 \(d\) 个 \(A\) 中元素 \(a\) 满足 \(f(a)=b\),则称 \(f\) 是\(d\) 对一的(\(d\)-to-one)。直观地说,\(A\) 被这个函数均匀地分成了若干“纤维”(fiber),每根纤维恰好含 \(d\) 个元素,而每根纤维对应 \(B\) 中的一个元素。
- 建立总集合 \(A\):找一个容易用加法/乘法原理数出大小的集合(如“编号椅子的所有排法”)。
- 建立目标集合 \(B\):即我们真正想数的“本质不同”的对象(如“圆桌坐法”)。
- 验证 \(d\) 对一:说明 \(A\) 到 \(B\) 的自然对应里,每个目标对象恰好对应 \(A\) 中同样多的 \(d\) 个元素。这一步最关键——若各对象重复次数不相等,则不能直接相除。
- 相除:\(|B|=|A|/d\)。
1.3.3 回到就座问题,并推广
用除法原理重述圆桌例子:令 \(A\) 为五人坐在五把编号椅子上的所有排法,\(|A|=5!=120\);令 \(B\) 为本质不同的圆桌坐法。把每个编号排法对应到它所代表的圆桌坐法,这个对应是 \(5\) 对一的(每种圆桌坐法对应 \(5\) 个旋转)。于是 \[|B|=\frac{5!}{5}=4!=24.\] 完全一样的推理对 \(n\) 个人成立:
这里相除的倍数是 \(n\),因为把 \(n\) 个人一起旋转,可以转动 \(0,1,\dots,n-1\) 共 \(n\) 个位置,得到 \(n\) 个相同的圆排列。
- 总数(编号位置):\(5!=120\)。
- 每种手镯对应的重复方式:\(5\) 种旋转,再叠加“翻面”这一种镜像,共 \(5\times 2=10\) 种。即重复倍数 \(d=10\)。
- 由珠子颜色互不相同,这 \(10\) 种重复方式两两给出不同的编号排法(没有“转一转又恰好回到自身”的巧合),所以对应确实是 \(10\) 对一。
- 相除:\(\dfrac{5!}{10}=\dfrac{120}{10}=12=\dfrac{(5-1)!}{2}.\)♦
- \(6\) 个人围圆桌就座,只看相邻关系,有多少种本质不同的坐法?
- \(6\) 颗颜色互不相同的珠子穿成可翻面的手镯,有多少种本质不同的手镯?
- 设 \(f:A\to B\) 是 \(4\) 对一的函数,且 \(|A|=52\),求 \(|B|\)。
- 把 \(8\) 个互不相同的人分成 \(4\) 组、每组 \(2\) 人去坐 \(4\) 条相同的双人长凳(凳子之间不分前后、不分左右),如果每条凳子上两人不分座位先后,请说明这里应当“除以”多少,并求组合方式数。
返回 全书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