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óna · 枚举与解析组合学导论 · 附录 附录:数学归纳法
A.1 弱归纳法Weak induction
本页为译文 + 高中讲解合一:黑色正文为忠实翻译;彩色框(目标 / 例 / 分步推演)与配图为面向高中生的详解,逐步推演、举例、画图,不用比喻。
本节目标讲清数学归纳法(mathematical induction)是怎么回事:它由两件事组成——证明命题对 \(n=1\) 成立,再证明“对 \(n=k\) 成立”能推出“对 \(n=k+1\) 成立”。只要这两件事都做到,命题就对所有正整数 \(n\) 成立。
(本附录开篇语)本附录意在为从未见过用数学归纳法写证明的学生提供应急帮助。这种方法基于一个简单的想法,但要成功运用它需要练习。因此,在读完我们对该方法的快速回顾之后,读者应当查阅任何一本关于“向高等数学过渡”的教材,例如 [78],以获得对该方法更详尽的处理;或查阅 [12],其中有一章专门讲该方法在组合学中的应用。
如果一个陈述今天为真,并且“它在某一天为真”这一事实能推出“它在第二天也为真”这一事实,那么我们就可以断定:从今天起,这个陈述每一天都为真。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陈述“2004 赛季的橄榄球赛季已经结束”。
这个想法正是一件非常强大、且极常被使用的证明数学陈述的工具——即数学归纳法——的核心。把上面这个想法直截了当地搬到更数学化的语境中,便是如下表述:设有一个涉及变量 \(n\) 的陈述,它在 \(n=1\) 时为真;并且,由“它在 \(n=k\) 时为真”这一事实,能推出“它在 \(n=k+1\) 时也为真”这一事实。那么,这个陈述对所有正整数 \(n\) 都为真。
在实际操作中,证明陈述在 \(n=1\) 时为真通常很容易(这叫初始步骤,initial step);但要证明“陈述在 \(n=k\) 时为真”能推出“它在 \(n=k+1\) 时也为真”,则要稍难一些。一旦我们成功证明了这两条“局部的”陈述,归纳法就能保证:原来那条“全局的”陈述对所有正整数 \(n\) 都为真。
下面用一个具体的求和公式演示整套方法。
例 A.1 对所有正整数 \(n\),
\[\tag{A.1}\sum_{i=1}^{n} i(i-1)=\frac{(n+1)\,n\,(n-1)}{3}.\]
证明. 我们对 \(n\) 作归纳来证明这个陈述。
两步在做什么第一步(初始步骤):检验 \(n=1\) 时等式成立。第二步(归纳步骤):先假设 \(n=k\) 时等式成立(这叫归纳假设,induction hypothesis),再据此推出 \(n=k+1\) 时也成立。下面把原文未及展开的证明按标准方式补全。
- 初始步骤(\(n=1\))。 左边只有 \(i=1\) 一项:\(\sum_{i=1}^{1} i(i-1)=1\cdot(1-1)=0\)。右边为 \(\dfrac{(1+1)\cdot 1\cdot(1-1)}{3}=\dfrac{2\cdot1\cdot0}{3}=0\)。两边都等于 \(0\),故 \(n=1\) 时 (A.1) 成立。
- 归纳假设。 设 (A.1) 对 \(n=k\) 成立,即 \[\sum_{i=1}^{k} i(i-1)=\frac{(k+1)\,k\,(k-1)}{3}.\]
- 归纳步骤(推出 \(n=k+1\))。 把 \(n=k+1\) 的和拆成“前 \(k\) 项”加“第 \(k+1\) 项”,前 \(k\) 项用归纳假设替换: \[\sum_{i=1}^{k+1} i(i-1)=\underbrace{\sum_{i=1}^{k} i(i-1)}_{\text{用归纳假设}}+(k+1)\,k=\frac{(k+1)k(k-1)}{3}+(k+1)k.\]
- 提取公因式并通分。 两项都含公因式 \((k+1)k\): \[\frac{(k+1)k(k-1)}{3}+(k+1)k=(k+1)k\left[\frac{k-1}{3}+1\right]=(k+1)k\cdot\frac{(k-1)+3}{3}=(k+1)k\cdot\frac{k+2}{3}.\]
- 对照目标式。 把上式整理为 \(\dfrac{(k+2)(k+1)k}{3}\)。而 (A.1) 在 \(n=k+1\) 时的右边为 \[\frac{((k+1)+1)\,(k+1)\,((k+1)-1)}{3}=\frac{(k+2)(k+1)k}{3},\] 两者完全一致。故 (A.1) 对 \(n=k+1\) 也成立。♦
既然初始步骤与归纳步骤都已完成,由数学归纳法即知 (A.1) 对所有正整数 \(n\) 成立。
数字验证 取 \(n=3\)。左边逐项相加:\(1\cdot0+2\cdot1+3\cdot2=0+2+6=8\)。右边代入公式:\(\dfrac{(3+1)\cdot3\cdot(3-1)}{3}=\dfrac{4\cdot3\cdot2}{3}=\dfrac{24}{3}=8\)。两边都是 \(8\),与公式吻合。
归纳步骤里“凭什么能替换”很多初学者疑惑:归纳步骤里我们似乎“假设了要证的东西”。其实不然。我们并没有假设对所有 \(n\) 成立,而只假设了对某一个固定的 \(k\) 成立,然后据此推出对它的下一个数 \(k+1\) 成立。配合已经独立证好的 \(n=1\),这条“传递性”就像把第一块推倒后,真值被一节一节传到每个正整数上。
返回 全书目录